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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安全性鉴定事项具体有哪些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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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tongce
|
发布时间:
2020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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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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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质量鉴定事项具体有哪些
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:
(一)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。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、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,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、韧性和稳定性,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。
(二)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。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,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。
(三)其他一般质量问题。如房屋渗水、地面空鼓、墙皮脱落等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
商品房买卖合同
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第十二条: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,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,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,买受人请求
解除合同
和赔偿损失的,应予支持。
第十三条: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,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,应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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